本文作者:cysgjj

评测汽车韩路,评测汽车韩路图片

cysgjj 06-17 10
评测汽车韩路,评测汽车韩路图片摘要: 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评测汽车韩路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评测汽车韩路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知名车评人闫闯参加试驾活动时撞死摄影师被刑...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评测汽车韩路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评测汽车韩路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知名车评人闫闯参加试驾活动时撞死摄影师被刑拘,这件事你怎么看?

知名车评人闫闯参加试驾活动时撞死摄影师被刑拘,这件事你怎么看?

为何闯开玛莎拉蒂试驾出事故,要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关押看守呢?同行们不懂得一定要看,非常重要

根据司法解释,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地点是可以发生在任何可能的地方。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是要发生在“道路”上,所谓道路是指公路、城市道路及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,包括广场、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。

评测汽车韩路,评测汽车韩路图片
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使用交通运输工具致人死亡的地点是发生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的道路以外的地方,就应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认定。

所以,此次试驾是在赛车场!按照解释应属于道路以外地方,所以才会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。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过失致人死亡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,还要负刑事责任!

一般应为3年以上,7年以下***;情节较轻者3年以下***!而本次当事人,量刑情节几率应不大,毕竟社会关注度非常大!又恰逢19大!

评测汽车韩路,评测汽车韩路图片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再者,微博晒出的过度饮酒照片,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量刑的标准!其次,车速,当时发生事故的场景,有无资格驾驶赛车,以及是否赛道就可以肆意狂飙?

等等,都需要进一步听取司法解释!所以,各位媒体老师注意了,下赛道这事儿,一定要认真!

闫闯用生命诠释了什么叫乐极生悲,我想,就算是最大胆的编剧也不敢这么写剧本。

评测汽车韩路,评测汽车韩路图片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9月27日,汽车之家高调宣布正式与知名车评师闫闯签约,将投入2000万人民币的资金及***提升闫闯个人品牌并推动其车评栏目《闫闯说车》的优化升级,力争打造行业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车评人。

这在自媒体行业,还是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的。

然而仅仅一天之后,闫闯就出事了。

据网易科技报道,刚刚和汽车之家以2000万签约的知名汽车自媒体人闫闯,28号在北京参加某品牌汽车测试活动时发生事故,致使一名工作人员被撞身亡。

随后又有几个版本,有的说闫闯是酒驾,有的说是摄影的员工从后备箱掉下来被压死。

但今天凌晨,闫闯的妻子在微博上用闫闯的账号发声,承认闫闯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,但对网上流传的“酒驾、参加品牌活动试驾、同事从后备箱摔下被车压”等信息予以否认,说真相是在拍摄一组重要镜头时,车子弯道意外撞到了正在定点拍摄的同事。

但是,在之前的一则报道中,有关于闫闯的一些做派,风格不做评价,大家自行判定吧。

车评人闫闯被刑事拘留,新闻甫出,就震惊了汽车媒体圈。笔者对多家媒体报道简单对比,其中多份权威发布均称其系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。网络上关于此***,议论之声,指责之声,谩骂攻击之声多有,可谓一片狼藉。然,作为一名律师想到的自然是其间所涉的法律问题。

首先,对闫闯刑事拘留的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。可以说,这个结果本身就有点超出常人的意料之测。从简单的关键词匹配来看,“驾车过程中”,“撞人”,“致他人死亡”,显然更像是交通肇事罪的外观。但需指出,定性分析在于事实认定,而非外化的呈现方式。

其次,就公安机关认定闫闯涉过失致人死亡罪,而非交通交通肇事罪,针对此***,笔者也不妨大胆猜测其所涉罪名的缘由,说说一二。


其一,闫闯应该不会涉及危险驾驶罪(亦即醉驾)。从公安机关办理该类涉道路交通“事故”案件的一般套路来看,基本会先行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,以排除醉驾或酒驾。闫闯被抓时并未显示有醉酒状态,就其后也并未有关于其醉驾的权威消息(网友基于其微博内容的臆测,当然不是),从闫闯妻子事后所发声明来看,笔者的推测基本可以成立。

其二,驾车过程中致人死亡,为何不是交通肇事。可能原因会比简单——案发现场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。根据最高人民***《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之规定,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的,依交通肇事罪论处。可见,若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,驾驶车辆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构成犯罪的,可以依据不同事实情形,认定构成其他罪名,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。综合闫闯之妻发布的微博来看,事发地点应位于平谷区嗨谷汽车公园内。笔者搜寻了该场所,并没有多***现。若该事发场所并不对外开放,即对社会车辆进入执行严格禁止,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,那该处也无法具备交通肇事罪所必要的场所特征,故无法成立交通肇事罪。

其三,“过失致人死亡”与“意外***”该如何区分,不仅决定该罪能否成立,后续律师介入,估计也会被律师作为案件突破的焦点问题来对待。

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的。而意外***则属例外情形。结果的发生,既不是故意,也不是过失,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。前者可以构罪,后者则出罪无碍。所以,回归闫闯案,则需要从涉事时闫闯具体实施什么操作,致害如何发生,被害人当时所处位置是否清晰等,具体的内容暂时不得而知很难做出较为准确的推测。

当然,目前公安机关的初步认定只是暂时性的,后续检察院的审查批捕或者审查***、审判阶段,都存有罪名变更或是无罪的可能。

***猛于虎,安全意识一刻不放松,这是我们经常念叨的,不针对行车新人,针对我们每一个坐上驾驶座的人。此刻,在为死难者哀悼之时,也希望本案的处理结果符合法律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评测汽车韩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评测汽车韩路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
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dmsdw.com/post/31196.html发布于 06-17

阅读
分享